退換貨與退款政策
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與您的權益,請於訂購前詳閱以下說明。
本政策適用於 Kaffee Amadeus 阿瑪迪斯咖啡館(以下稱本公司)網站、會員系統及門市自取之商品訂購。食品類商品因保存期限、溫度與衛生安全因素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或本政策另有規定外,恕不適用七日無條件退貨。
一、七日猶豫期與食品類例外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,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解除契約。惟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一款,易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,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後,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本網站販售之冰淇淋、蛋糕、甜點、冷藏冷凍食品、生鮮食品及節慶食品等,屬前述例外商品;請於購買前確認品項、數量、取貨或配送日期及保存方式。
二、可辦理退換貨的情形
若符合下列情形,請盡速與本公司聯繫,我們將協助處理:
1. 商品與訂單內容不符,例如品項、數量或規格錯誤。
2. 運送過程造成包裝破損、內容物外漏、失溫、變質或融化。
3. 商品有異物、腐敗、異味、保存期限異常等衛生安全疑慮。
4. 其他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情形。
請於收到商品後立即檢查;冷藏、冷凍及冰淇淋商品建議於簽收後二小時內,常溫食品請於簽收後二十四小時內聯繫客服,並拍照或錄影存證。請保留商品、外包裝、發票或收據及配送單,以利後續處理。
三、無法退換貨的情形
1. 易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、已拆封或已食用之食品。
2. 因個人口味、主觀喜好、顏色或外觀落差、對商品認知不同所提出之退換貨。
3. 未依商品標示方式保存(如冷凍商品退冰、冷藏商品長時間置於常溫、陽光直射等)導致變質。
4. 預購、節慶或客製化商品,於商品頁載明之截止日後取消或變更。
5. 商品、贈品、發票或包裝未一併退回(商品本身有瑕疵者不在此限)。
6. 惡意或頻繁退貨,經本公司評估有濫用權利之情形。
四、訂單取消與變更
訂單尚未進入備貨、製作或出貨前,可聯繫客服取消或變更。已開始備貨、製作、出貨,或預購/節慶商品已逾截止日者,恕不接受取消或變更。
門市自取請於約定時間取貨;逾期未取者,因食品保存期限及低溫保存限制,本公司得視商品狀況處理,必要時得扣除運費及處理費後退款;如商品已失溫或逾期無法再販售,則無法退還商品款項。
如遇天災、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配送延遲,本公司將另行通知並協助調整。
五、退換貨流程
1. 透過客服電話 02-2523-4577、LINE 或聯絡我們提出申請。
2. 提供訂單編號、訂購人姓名、聯絡電話、商品品項及問題描述。
3. 提供商品、包裝、保存期限及失溫情形之照片或影片。
4. 客服確認符合退換貨條件後,將安排回收或換貨;請勿自行寄回,以免延誤處理。
5. 因商品瑕疵或寄送錯誤所致之退換貨,運費由本公司負擔;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退換貨,運費由消費者負擔。
六、退款方式與時間
退款將於確認退貨商品狀態無誤後辦理,實際入帳時間依付款方式及金融機構作業而定:
1. 信用卡:退回原信用卡,約七至十四個工作日(依發卡銀行作業為準)。
2. ATM 轉帳或匯款:請提供退款帳戶資料,約三至七個工作日。
3. 貨到付款或門市現金:以匯款或門市退現方式辦理。
4. 運費:因商品瑕疵或寄送錯誤而退款者,運費一併退還;因個人因素、未取貨或未依保存方式致無法退貨者,運費不予退還,並得扣除必要處理費。
5. 點數與優惠券:退款金額以實際支付金額為準;已折抵之點數或優惠券,依原活動規則處理,原則上不重複返還。
6. 發票:電子發票由本公司辦理作廢或折讓;紙本發票請連同退貨商品一併退回。
七、門市自取商品
門市自取請於取貨時當場確認品項與數量;離開門市後始發現商品瑕疵或品項錯誤,仍請盡速聯繫本公司並保留商品與包裝。自取商品原則上不受理因個人因素之退換貨;節慶、預購或客製化商品之取消期限,依商品頁公告為準。
八、低溫與節慶商品特別說明
冰淇淋、冷凍、冷藏商品離開門市或經配送簽收後,若未立即依標示方式保存,可能產生失溫、融化或變質,恕不受理退換貨。蛋糕、節慶及預購商品因涉及備料與製作排程,取消或變更期限依各商品頁公告。若因宅配延遲或運送過程導致失溫、破損,請立即拍照存證並聯繫客服,本公司將協助處理。
九、爭議處理
如對退換貨或退款處理有疑義,請先與本公司客服聯繫,我們將盡速協助。若仍未獲處理,您可向當地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;本公司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。
十、政策修訂
本公司保留修訂本政策之權利,修訂後將公告於本頁,並以您訂購時公告之版本為準。若本政策與法令規定牴觸,以法令規定為優先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26-11-03
